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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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19年1月30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下了一场小雪。对地处南疆,距宁3000多公里,平均海拔3500米,年均降水量不足90毫米的克州而言,这是件难得一遇的高兴事,但克州检察院的干警们却高兴不起来,所有人都默契的等在雪地里,目送载着援疆干部的车缓缓驶离。半年的朝夕相处,使他们早已不分彼此,飘向克州大地的雪花,则像他们之间的情谊,持久地滋润着这片土地。
“这一幕我永生难忘。”张怀才动情地说到。4月3日上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员集体公诺活动中,作为第一批宁夏检察机关抽调选派的援疆干部代表,他面向院机关全体党员分享援疆半年的收获总结。
2018年9月14日,结束在乌鲁木齐的培训后,15名来自宁夏检察机关的援疆干部陆续到分派检察院就职。张怀才、刘金玉、李少波被分到了克州检察院。报到当天,就任克州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的刘金玉就接到了两起抗诉案件。办案中他发现,由于法律人才紧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克州检察院的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接不畅。在与挂职克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的张怀才商议后,两人向院党组建议,结合克州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通过强化案件讨论,输送先进办案理念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这一改,让以往简单召开的案件讨论会,变成了一场场聚焦证据分析和法学基本理论阐释的思想碰撞,这让院里的干警们受益匪浅,直呼过瘾,但也让怕出错的干警做起了不敢发言的“忠实听众”。为充分调动大家的参与性,全面开展讨论,他们又通过规范办案流程为案件讨论定下了“硬杠杠”——案件汇报完,承办人必须明确发表意见;其他人员必须随后逐一发表意见;案件意见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进行论证。几次实战后,干警们的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有了明显转变。刘金玉趁热打铁,又围绕审查证据、对事实和法律适应的论证及规范审查报告等内容,为业务岗的干警们上了两堂课,传授了满满的办案“干货”。
2018年10月,张怀才作为“10.12”特大走私案专案组领导小组成员,同专案组副组长刘金玉、李少波,提前介入案件。这是海关缉私案件调整由克州管辖以来的第一起,也是最大一起走私案件。针对案件涉及国内外多个部门,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证据少且跨境收集难度大,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他们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调阅案卷审查证据、实地查看口岸和扣押物品,提前20天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并围绕如何界定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如何收集关键证据、怎样固定保全证据,指明下一步侦查方向,为将此案办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批准逮捕5人。离开克州前,张怀才又牵头进行讨论研究,向海关发出继续侦查意见书。“虽然无法继续参与案件的后续办理,但希望能尽力让案子经得起检验。”张怀才说到。
2018年 11月27日,5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院走进了克州检察院,参加州、县两级院检察开放日活动,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为替忙于办案的同事们“减压”,负责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张怀才拉上了刘金玉、李少波。制定方案、确定主题、撰写材料、搜集照片、制作展板、修订内容、联系代表、布置会场,所有工作都由他们“哥仨儿”上阵操作。两级检察院的精神风貌、公益诉讼实现零的突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服务便民,这些呈现给来访者的精致“菜肴”,不仅得到了州、县代表委员们的大加赞赏,也获得了院党组的高度认可。
“新疆有句俗语‘没到过喀什,就等于没到过新疆’,克州距离喀什只有40公里,援疆半年,我们只在提审的途中远远望见过它,不曾真正领略它的壮美。这里条件艰苦,工作繁忙,但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克州检察精神深深感染着我们并激励我们前行。一次援疆路,彻骨检察情,无论身处何地,我们都愿带着这份精神为检察事业无悔奉献。”张怀才援疆总结里的这句话,将激励所有宁夏检察人肩扛责任,共同奋斗。